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2021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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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追求卓越,鼓励教学水平高的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营造重教善教和乐教爱教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范围及名额
1.长期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在教学实践中能力突出,深受学生热爱,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的在职专任代优秀教师。
已获得往届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2.本次共评选校级教学名师 10 人。
二、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要求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3) 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愿意长期为学校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2.教学、科研工作要求参照《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细则》规定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学院(中心 )推荐。各学院(中心) 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标准对本单位教学名 师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每个学院(中心 ) 推荐 1-2 名侯选人,在学院 (中心 ) 内公示 3 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时间要求: 11月25前。
2.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初评,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评选。
时间要求: 11月28前。
3.学校组织评委会评选。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领导、有关学院学科带头人及专家教授组成。
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教学展示观摩课,由评委会委员和学生共同评分,确定教学名师人选;第二阶段召开专家会议,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
时间要求: 12月17前。
4.将评委会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5.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同意,正式发文公布教学名师名单,颁发“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荣誉证书并发文表彰。
时间要求: 12月30前。
附件: 1.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申请表
2.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