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全市统筹分配的人才住房日常申请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拟提报青岛市统筹
分配的人才住房批次(2021 年 3 季度)14 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9 月 25 日-30 日,公示期 5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公示期
后,将结果上传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青岛市人才住房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1 年 9 月 25 日